政策措施
(一)土地供应
1、新上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8亿元人民币或1亿美元以上(实际投资额,含8亿元人民币或1亿美元,下同)、注册资本达1.2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以上、投资强度达150万元/亩以上的工业项目,积极帮助镇(区)将项目建设用地列入省点供计划,确保土地供应。
2、新上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县内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土地出让金剔除征地成本外,县内留成部分支持项目所在地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财政奖励
1、新上工业项目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实际到位3000万元以上并在工商注册1年内投产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并在工商注册1年半内投产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并在工商注册2年内投产的,从投产之日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后2年奖励50%;企业3年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
2、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市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宾馆、休闲旅游设施项目,以及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超市和现代物流项目,领取营业执照后,3年内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宾馆开业3年内完成五星级评定的,奖励政策再延续2年。
3、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在领取营业执照2年之内投产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后2年奖励50%。
(三)实行引资奖励
1、凡招商引资项目(经有权部门确认)视其投资类别、规模、进度、效益等,分别给予镇(区)、部门和有功人员、提供信息源人员以及投资者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原则上按年度财政奖励意见执行,或一事一议。
2、凡引进国内外有关机构、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的无偿资金和捐赠资金用于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0%进行奖励。
3、凡引进项目外的财政性资金、政策性资金或其他无偿资金用于投资的,为企业引进的,由企业按引资额的2%-5%给予奖励;引进的项目外资金用于公益事业的,由同级政府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开支前期费用和奖励有功人员。
(四)提供优质服务
1、新上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市及市以上收费执行最低标准,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基金)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减半收取或免收。所有收费都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示和缴纳,任何部门不得另行收取。
2、整体买断停产、歇业企业产权的,且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所购原企业的土地和房屋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并免收县内各种规费,中介机构的服务收费按下限标准减半收取。
3、企业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收费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均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下限的二分之一以下收取或只收成本费。
4、投资者所上项目的行政审批、工商注册、土地征用等事务均由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全程办理,限期办结;环境评价、水电增容等事务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程代理,限期办结。全面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服务体制和办事程序。
5、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以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成长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企业聘用的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对口技术人员,其子女可就读县内任何中、小学,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在外地的,可以免费迁入。
6、对投资规模大、投资强度高、创税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及技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议”。
优惠政策
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对到射阳经济开发区投资的国内外客商,予以更多、更大的政策激励和优惠:
一、财政税收
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外资折算等同)以上,税收属于开发区本级财政的,享受财税奖励:自投产之日起,两年内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奖励;后三年按实征税额地方分成部分50%予以返还奖励。
二、土地供应
向客商提供的土地在达到“七通一平”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税收回报等情况确定土地价格,投资1亿元以上、投资强度120万元/亩、投产后税收回报5万元/亩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3-5万元/亩(包含征地等所有费用)。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三、电费补贴
抽产的工业企业,每度电享受0.10元的补助,每年度报省财政厅、省经贸委核准后,直接发放到企业。
四、规费
1.县内规费免缴。
2.中介服务费。县内会计、审计、评估、律师、公证等中介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引资奖励
1.对引进客商投资项目的引荐人(含自然人、企业或其他单位),按对方实际到帐资本金的0.08%-0.1%予以奖励(外资折汇换算)》在注册资本首期到帐,项目开工时,结算应付奖励的30%,其余待项目竣工投产后一次性结清。
2.对直接提供具有一定投资价值信息的人员,待项目开工后给予提供信息人员2万-3万元奖励。
六、其它
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达亿元及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土地价格、财税奖励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