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之馨周边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管(2017)10 号。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开发区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德之馨和南宝项目的地块开发提供基础条件,项目西邻正在改造的通达路,南邻中心港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20km/h。
投资估算人民币约470万元 。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排水、土石方、电力等工程。。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 5 月至2017年 9 月;工期: 12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 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标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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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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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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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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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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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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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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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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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德之馨和南宝项目的地块开发提供基础条件,项目西邻正在改造的通达路,南邻中心港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2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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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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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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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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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其他: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b.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18 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公告时间从2017年 4 月 24 日到2017年 5 月 18 日9:30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三)评标标准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2、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3、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4、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5、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6、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必须保留在招标人处至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