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相城区中环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投[2017]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照明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阳澄湖东路及周边、S227高架及G312高架
规模: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262.02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一级]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其它与招标的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者属于合同履行所必须的条件:注: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的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4年7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1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7日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以交易平台回执时间为准;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